还记得3月13日那天下午,突然接到外面书店老板的电话,说我的照片登在报纸上。当时很紧张,觉得出了什么事,转而一想,我应该没有什么样事被报纸暴光吧?飞奔了出去,拿了报纸,原来是这样的:跟我没什么关系,连我名字都没有。那天刘主任让我给他将陈校长的搞件用E-MAIL寄出去,人家还要一些上课的图片,我选了好几张,有一张是我的,样子还行,所以就选了我。文章是官样文章,没有什么意思,倒是家人,还有学生买了好几张报纸来看,还很难买,平常我们都不大看《现代快报》的。
再看看报纸上的其它内容,大致也是这些官样文章(登了不仅稿费,还要交钱的),上面都刊登是校长,至少也是个副校长的照片:我有点慌了,好像这是自己的过错,“让你发个文章,你就将自己的照片登上了报,能耐也太大了点”,同事们都开玩笑的说。过了几天后的一个晚上,我和陈校长在一个桌上喝酒,洒过三旬,菜过五味之后,陈校长开玩笑的说:“我个文章还没有你的照片大呢?”我连忙解释,校长又说了:“那个宣传费用归你付了。”当然,他是开玩笑的。但至此以后,没让我再发过文章。
本日志由 Siny 于 2006-12-24 07:40:22 发表到 天涯萍踪 中,目前已经被浏览 104 次,评论 0 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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